贵州省2025年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正式启动

2025-01-23
新闻来源: 贵州省汽车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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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贵州省商务厅正式启动全省2025年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活动期间,完成报废或转让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或二手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补贴。


重要提示:补贴申请人须为个人消费者,旧机动车和新车使用性质应为非营运,且报废或转让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从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新车只能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活动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内容

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活动规则: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同一消费者报废及购买符合活动要求的车辆且发票出具地为贵州,将给予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途径: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卡号(该卡需为个人名下一类卡)、开户行信息;

(3)申请人本人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申请人本人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其他补正材料。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活动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活动规则:


(1)旧车置换购买新车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新乘用车,且发票出具地为贵州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补贴。


(2)旧车置换购买二手车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至二手车经销商,并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9座及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燃油或新能源二手汽车,且发票出具地为贵州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同一消费者可根据实际在以上两个内容中,选择一个类型作为补贴申报类型。其中:购买新能源汽车统一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6%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车及二手乘用车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3万元。 


申请平台:“贵州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小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卡号(该卡需为个人名下一类卡)、开户行信息;

(3)申请人本人转出旧车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转移页)、出售原车辆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置换二手车”补贴申请需提供二手车经销商收购原车辆时开具的反向发票)原件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4)申请人本人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二手车经销商销售二手车时开具的正向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转移页)原件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5)其他补正材料。


上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本方案印发之日(到时候需要改成方案印发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END


贵州省汽车流通协会

贵阳市机动车流通行业商会